Q:CC最近和公司新簽了兩年期的勞動合同,CC之前已經任職7年了,F(xiàn)在公司要對她進行調崗,并且說按照正常制度她的工資也要跟著降低。CC很氣憤,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可以拒絕公司的要求?如果公司讓她離職,是不是可以要求得到離職補償?
A:公司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資,應該有充分的合理性。CC可以直接詢問公司調整她崗位及工資的理由。如果CC對公司的理由不認可,建議先和自己的上司作一些溝通。溝通下來確實沒有辦法解決這個調動的,CC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。需要注意的是,CC如果自己主動提出辭職,是不能獲得補償?shù)摹?/span>
根據(jù)前程無憂曾經做過的調查,有不少人都經歷過“工資比之前談好的要少”的情況。比較吃虧的是,勞動合同變更的情況只限于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,也就是說一般在“談工資”階段,員工和企業(yè)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,落在紙上的協(xié)議肯定是算數(shù)的,而口頭的表示并不算數(shù)。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就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變更的相應條款來處理了。
最后總結一下勞動合同變更應該注意的問題:
1、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,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。
2、必須堅持平等自愿、協(xié)商一致的原則,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。
3、必須合法,不得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。
4、變更勞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。
5、勞動合同的變更要及時進行。